• 关于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集中排查 工作的实施方案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20-04-11  /  浏览:6033 次  /  

 

瑞办字〔202029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

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集中排查

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直、驻市各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集中排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瑞金市委办公室      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43

 

 

关于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集中排查

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全面摸清我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底数,全面排查利用出租房屋从事电信诈骗、黄赌毒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此类违法犯罪高发势头,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江西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现状,决定在全市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集中排查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政领导,综治协调,各方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围绕“打牢基础、突出重点、抓住根本,以查处促管理,以管理强基础,以打击促防范”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动态化管理,巩固和完善打防控一体化建设,有效预防和打击电信诈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维护我市社会治安稳定,为打造“平安瑞金”夯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通过宣传和集中排查,有效提高房屋出租人的法制意识,能依照有关房屋租赁规定,自觉申报登记并做好自我管理和防范工作。

(二)全面摸清全市的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及其中介机构底数,健全各类档案资料,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理规范。

(三)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各项管理措施,从中发现流动人口中的违法人员,查处打击违法犯罪分子,遏制刑事发案,维护社会稳定。

(四)整治或取缔无证出租房屋及其中介机构,规范中介机构的中介租赁行为,依法查处经教育通知拒不办证,或妨碍执行公务的违法人员和违规违法经营的中介机构。

(五)建立健全管理网络,理顺各乡镇、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联动关系,建立和巩固流动人口长效管理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社会化管理新局面。

三、工作步骤

(一)调查准备阶段(3月28日至4月6日)

1.成立瑞金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集中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晓龙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钟铮任副组长,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委报道组、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创城办等单位和各乡镇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象湖派出所所长曾传盛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收集汇总情况,指导检查各组工作进度和质量、会务安排等综合性工作。

2.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召开各网格成员单位集中排查工作调度会,各乡镇牵头召开本乡镇集中排查工作调度会,了解掌握流动人口管理混乱的区域,确定集中排查工作重点,同时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工作难点,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供依据。

3.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制定集中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刷各类宣传资料和排查工作表簿册。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7日至4月20日)

1.摸排工作组。城区范围内由35个“两城同创”网格负责开展集中排查工作,各网格成员单位干部、象湖镇和城市社区管委会及所辖村居干部、公安民警具体负责;城区以外由各乡镇负责本辖区集中排查工作,乡镇干部、公安派出所民警、村居干部具体负责。摸排工作实行责任包干,责任到人,捆绑落实。对流动人口较为集中、治安状况较为复杂的地区,各乡镇、各网格要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地毯式”的排摸。全面摸排网格、乡镇辖区所有出租房屋、租赁人员及流动人口情况,逐家逐户摸清底数,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并由参与排查的公安民警登记填写《网格(乡镇)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集中排查登记表》(附件1)。排查过程中,排查人员要向出租房屋房主及租赁人员发放告知书、防范电信诈骗和禁毒工作宣传单(各乡镇、各网格牵头单位统一到市公安局治安大队领取宣传资料),发现有涉嫌电信诈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摸排整治组。由市住建局局长钟建平任组长(兼),成员由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干部、象湖派出所民警、象湖镇和城市社区管委会干部组成。摸清中介机构底数,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厉查处和取缔无证经营、违规违法经营的中介机构。

3.整治查处组。由市公安局分管治安的副局长曾传盛任组长(兼),根据摸排组提供的情况,依法查处登记管理制度不落实的出租户,整治“藏污纳垢”的场所。同时,对集中排查期间拒绝配合和妨碍公务的人员依法从严查处。

4.宣传报道组。由市委报道组组长杨荣强任组长(兼),成员由市委报道组、宣传部、公安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根据集中排查工作的不同阶段和宣传要求,制定相关的宣传计划,对集中排查工作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报道,尤其是对重点排查区域和典型案例进行跟踪宣传报道,营造集中排查工作浓厚氛围。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阶段(4月21日以后)

按照边排查、边整治、边查处、边建章立制的原则,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以下长效管理机制:

1.各乡镇、各网格要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常态化开展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利用出租房屋从事电信诈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主动上报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2.完善基层流动人口管理网络。各社区、村居、出租房屋管理部门、房屋中介机构、聘用外来务工人员50人以上的用工单位,要设立流动人口登记(采集)站,配备协管员及电脑等工作人员和设施,统一联网实行电脑化管理,确保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信息实时采集和录入,信息资源共享共用。聘用外来务工人员50人以下的用工单位,要督促聘用人员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要建立工作联系制度规范运作,协助做好登记发证、信息采集、宣传教育、便民服务和检查监督工作。

3.继续深化和完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分层次管理办法。公安治安、户政等业务部门要积极探索分层次管理的形式、方法和措施,狠抓工作落实。通过分层次管理新做法,切实提高管理工作效率。

四、工作要求

(一) 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各乡镇、各网格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集中排查工作的重要性,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集中排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本单位部门的职能优势,加强配合协作,做到信息互通,齐心协力共同推动集中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 压实责任,强化督查。市委政法委要安排力量对各乡镇、各网格开展排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推进集中排查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依法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四)加强纪律,上报信息。全体排查人员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注意工作方式,规范文明执法,保护公民个人隐私和身份信息,避免造成不良影响。各乡镇、各网格牵头单位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度,集中排查工作要在2020年4月20日前全部完成。排查登记表(附件1)纸质版由公安民警填写、排查干部签字后,于4月10日、4月13日、4月17日、4月20日下午17:30前由网格排查民警收集,再统一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瑞金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办公室),联系人:杨俊明,联系电话:13970103110。

 

附件:

1.网格(乡镇)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集中排查登记表

附件1.docx


2.瑞金市城区各网格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集中排查人员安排表  

附件2.docx


中共瑞金市委办公室                       2020年4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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