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瑞金市2018年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区拟征收土地公告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18-10-04  /  浏览:6158 次  /  

根据瑞金市2018年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区(城东、城南、城西)项目的需要和《瑞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瑞金市城市总体规划》,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瑞金市象湖镇岗背村、南岗村、溪背村、瑞明村,叶坪乡福水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规划用途

拟征收土地用于瑞金市2018年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区(城东、城南、城西)项目建设。

二、征地权属单位、位置、面积和地类

拟征收土地位于:

1、瑞金市象湖镇岗背村竹山小组、细厅小组。东至农田,南与叶坪乡福水村交界,西至山地,北至农田红线范围内的土地(详见规划红线图)。拟征地面积68.82亩(其中:水田4.81亩、菜地3.51亩、旱地6.61亩、园地5.14亩、林地43.92亩、建设用地4.83亩);

2、瑞金市叶坪乡福水村12小组、13小组。东至农田,南至塘、村庄,西至农田,北与象湖镇岗背村交界红线范围内的土地(详见规划红线图)。拟征地面积8.86亩(其中:水田7.28亩、水塘1.33亩、林地0.25亩);

3、象湖镇岗背村与叶坪乡福水村交界处争议地。拟征地面积8.2亩(其中:菜地0.15亩、林地3.68亩、建设用地4.37亩);

4、瑞金市象湖镇南岗村南岗小组、太园背小组、河边小组、胡屋小组、月池塘小组。东至规划路、瑞金大道,南与象湖镇溪背村交界,西至规划路,北至农田红线范围内的土地(详见规划红线图)。用地规模109.92亩,其中农产品交易中心项目已征收7.57亩、基督教堂项目已征收3.24亩、象湖大道二期拓宽项目已征收1.11亩,现拟征地面积98亩(其中:水田35.6亩、旱地24.37亩、塘4.42亩、菜地11.4亩、宅基地10.55亩、村内空闲地10.2亩、砖窑1.46亩);

5、瑞金市象湖镇溪背村上岗背小组。东至瑞金大道,南至瑞金大道、规划路,西至规划路,北与象湖镇南岗村交界红线范围内的土地(详见规划红线图)。用地规模31.76亩,其中象湖大道二期拓宽项目已征收1.94亩,现拟征地面积29.82亩(其中:水田19.06亩、塘2.99亩、宅基地5.32亩、村内空闲地2.45亩);

6、瑞金市象湖镇瑞明村罗布塘小组、新屋子小组。东至瑞金大道,南至豪门新城小区,西至中小学教育园区,北至规划路、村庄红线范围内的土地(详见规划红线图)。用地规模100.76亩,其中中小学教育园区及配套商住开发项目已征收11.33亩、七彩大道项目已征收10亩、深燃天然气项目13.87亩。现拟征地面积65.56亩(其中:水田12.77亩、旱地43.05亩、林地4.25亩、宅基地2.45亩、村内空闲地1.4亩、晒坪1.64亩)。

(以最终调查确认为准)

三、被征收对象

拟征收土地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集体经济组织和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人(单位)。

四、征地补偿、青苗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按照《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瑞府办发〔2016〕129号)规定执行;地上附着物及房屋拆迁补偿按照《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瑞府办发〔2017〕64号)规定执行。

五、安置政策

土地征收实行货币补偿安置和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安置措施,主体房屋拆迁安置实行货币补偿安置、产权调换安置两种安置方式。具体规定按照《瑞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金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瑞府发〔2015〕26号)、《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瑞府办发〔2016〕129号)及《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瑞府办发〔2017〕64号)规定执行。

六、告知期限

本告知期限自2018年9月26日2018年10月5日

七、自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被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青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八、自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各有关部门在征收范围内停止办理下列事项:

(一)批准宅基地和其他建设项目用地;

(二)批准改变房屋用途和房屋转让;

(三)批准土地流转;

(四)核发各类经营许可证照;

(五)户籍登记(婚姻、出生、学校毕业、回国、退伍以及刑满释放等户籍登记除外)。

九、本告知书下发后,将组织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调查,拟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其他青苗地上附着物所有人应予以配合。

十、在拟被征收土地范围内,土地或青苗、附着物权属有争议的,凭有关合法的权属证件或其他合法资料,及时向瑞金市国土资源局或相关部门申请权属纠纷处理。

特此告知

附件:征收土地红线图

联系方式:

瑞金市象湖镇人民政府

梁慧明:13767796876

王东:13576671676

钟海林:13879787053

朱群:13517971341

瑞金市叶坪乡人民政府

刘志海:13879787286

2018年9月26日

来源:瑞金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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