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滨江大道项目新院安置区(补征)、红色天街项目腰布安置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资讯类型:城市规划 / 发布时间:2019-04-05 / 浏览:2504 次 /
- 2019-04-05 更新 投诉举报
瑞金市人民政府在2019年3月11日发布了《滨江大道项目新院安置区(补征)、红色天街项目腰布安置区征地告知书》,并将拟订的《滨江大道项目新院安置区(补征)、红色天街项目腰布安置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同时公布进行意见征求,在征求意见期限内未收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方案的意见、建议和异议。根据瑞金市人民政府工作安排,现将滨江大道项目新院安置区(补征)、红色天街项目腰布安置区用地范围内的叶坪乡新院村2小组,腰布村新大坪小组、老大坪小组、沙坪小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面积、对象及用途
(一)土地征收范围、面积
拟征收土地位于:
1、瑞金市叶坪乡新院村2小组。东、南、西至居民区,北至滨江大道项目已征土地红线范围内土地(详见规划红线图)。拟征地面积3.89亩(其中:水田2.82亩、宅基地1.07亩);
2、瑞金市叶坪乡腰布村新大坪小组、老大坪小组、沙坪小组。东、南、西至滨江大道项目已征土地,北至农田红线范围内土地(详见规划红线图)。拟征地面积60.42亩(其中:水田:8.67亩、菜地4.55亩、塘3.54亩、林地1.17亩、宅基地19.46亩、村内空闲地21.08亩、晒坪1.95亩)。
(以最终调查确认为准)
(二)被征收对象
拟征收土地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集体经济组织和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人(单位)。
(三)用途
上述拟征收土地用于滨江大道项目新院安置区、红色天街项目腰布安置区项目建设。
二、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单位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叶坪乡人民政府作为该项目征地补偿安置的责任主体单位,依照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负责组织实施征地补偿安置具体事务工作。市自然资源局为该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征地补偿安置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三、征用土地地类、面积、补偿标准(亩、元)
地类 面积 补偿项目及标准 | 水田、菜地、 鱼塘 | 林地 | 建设用地(含:宅基地、 村内空闲地、晒坪) |
19.58 | 1.17 | 43.56 | |
土地补偿费 | 13500元/亩 | 8000元/亩 | 在房屋拆迁时进行补偿,按《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瑞府办发〔2017〕64号)规定标准执行。 |
劳动安置补助费 | 29060元/亩 | 6960元/亩 | |
青苗补偿费 | 2240元/亩 | 2240元/亩 |
(一)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中60%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放给被征地农民,40%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
(二)劳动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放给被征地农民;
(三)青苗补偿费:属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青苗,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属于个人或承包经营者所有的青苗,支付给个人或承包经营者;
(四)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按照《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瑞府办发〔2017〕64号)等文件相关规定进行补偿。
四、安置政策
土地征收实行货币补偿安置和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安置措施;主体房屋拆迁安置实行货币补偿安置、产权调换安置两种方式。具体按照《瑞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金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瑞府发〔2015〕26号)、《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调整标准的通知》(瑞府办发〔2015〕163号)、《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瑞府办发〔2016〕129号)及《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瑞府办发〔2017〕64号)规定执行。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19年3月25日至2019年4月8日。
六、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对本方案有异议的,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规定,应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书面申请,由我局按规定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的,按放弃听证办理。
联系单位:瑞金市自然资源局征地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点:瑞金市自然资源局二楼
联系人员:杨沁福
联系电话:0797-2557232
瑞金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3月25日
来源:瑞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