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自建房办字〔2022〕2号
各县(市、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暨百日攻坚行动,经研究决定,启用《房屋安全信息自查表》、《房屋安全信息排查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汇总表》、《自建房危房整治台账》等工作表,并要求如下。
一、精准排查。根据《赣州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要求,业主自查阶段,各地要组织房屋产权人(使用人)针对自己的产权或承租、使用的房屋进行全面自查,完整准确填写好《房屋安全信息自查表》;乡镇(街道)排查阶段,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组织干部、农村建筑工匠以及相关技术人员对辖区内所有自建房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摸排,完整准确填写好《房屋安全信息自查表》,按照“一栋一档”、“一户一档”要求,每一栋(户)自建房对应一张表,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形成自建房排查数据库。
二、及时报送。《房屋安全信息自查表》、《房屋安全信息排查表》在各乡镇(街道)留存并建立相关台账备查。百日攻坚期间的信息报送实行“周报送、月通报”工作机制,各地于每周四下午下班前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汇总表》、《自建房危房整治台账》报送至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
(联系人: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钟宇飞,联系电话:0797-8236158,电子邮箱:fcjxmk@163.com。)
附件:1.房屋安全信息自查表
2.房屋安全信息排查表
3.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汇总表
4.自建房危房整治台账
赣州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