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十步工作法等工作指南的通知
  • 资讯类型:本地楼市  /  发布时间:2022-05-21  /  浏览:3581 次  /  

赣市自建房字〔20221


各县(市、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深入推进我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暨百日攻坚行动,经研究决定,现将《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十步工作法指南》、《自建房安全“九个一”宣传指南》、《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技术保障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十步工作法指南

      2.自建房安全“九个一”宣传指南

      3.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技术保障指南

赣州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518


附件1

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十步工作法”指南


一告知,即告知各方主体责任。通过印发宣传资料,正确宣传房屋安全隐患常识及法律法规,增强房屋所有人、使用人的安全意识,营造大安全氛围。明确告知房屋所有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房屋承租人、使用人、经营管理人及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以及合同约定,合理承租使用房屋,并承担房屋安全使用相应责任。

二问询,问清房屋建造相关情况。包括房屋的建造年代、建造方式、基础类型、开挖深度、有无设计图纸、是否按图施工等情况。

三查看,仔细勘查房屋现状。包括勘查房屋外墙悬挂的广告牌、店招牌、空调外机、防盗网等物件是否牢固,房屋承重的梁、板、柱、墙体等构件是否破坏或裂缝,楼面阳台、露台、屋面等堆载物是否超重,房屋主体是否倾斜,房屋基础是否存在不均匀下沉等。勘查房屋周边环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包括房屋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泥土是否流失、山体是否滑坡、边坡是否稳定等。查看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安全鉴定报告及土地、规划、建设等报建资料等。

四核实,核实房屋的安全状况。包括核实有无房屋安全鉴定、鉴定机构有无资质、鉴定报告有无过期;核实房屋是否存在违建、面积超标、擅自加层加高或搭建建筑物,是否改变规划和房屋使用性质;核实经营性自建房证照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消防要求、是否有学生租住,是否存在人员聚集等情况。

五登记,逐栋逐户登记造册。即对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情况,逐栋逐户进行登记造册,不留空白、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六报告,及时报告房屋险情。对排查出来的所有疑似危房信息,第一时间上报至当地房屋安全主管部门。

七应急,及时撤离人员停用停业。对现场初步判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危险房屋,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撤离,对经营性自建房暂时停止营业。

八鉴定,对危险房屋作出安全等级鉴定。排查出疑似危险房屋,及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等级鉴定评估,出具鉴定报告。

九整治,实行分类闭环整治。根据鉴定结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按照“一栋一策”的处置办法,明确整改内容、时限,责任到人;对存在结构坍塌风险等严重安全隐患、威胁社会公共安全的自建房,立即撤离人员,停止使用,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封闭处置;对存在安全隐患并鉴定为危房的经营性自建房,立即停止营业;对存在非结构性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屋,则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十完善,建章立制,实行长效常态化管理。完善自建房管理办法,建立长效机制,强化人员经费保障,选优配强房屋安全巡查队伍,常态化开展安全巡查,及时消除房屋安全隐患


附件2

自建房安全“九个一”宣传指南


1.一信:即《致居民的一封信》,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公开发布及入户宣传的方式,提升群众知晓度。

2.一图:即住建部印发的《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通过在自建房集中区域,以及人口集中的街道、圩镇、社区等位置宣传张贴,营造浓厚氛围。

3.一册:即《房屋安全使用宣传手册》,通过制作发放宣传手册的形式,宣传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的政策要求、责任义务、相关政策法规以及简单的隐患识别排查知识。

4.一片:即观看房屋安全警示教育片。深刻汲取湖南长沙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作一批房屋安全知识普及短视频,让群众感受到危险就在身边,进一步增强预防意识。

5.一课:即上好一堂房屋安全科普课。通过邀请建筑工匠、鉴定专家、业务骨干等,依托各地行政学院及乡(镇)培训基地等平台,开设房屋使用安全科普课堂,提升广大干部的房屋安全隐患鉴别能力,扩大群众知晓度。

6.一日:即设立房屋安全“宣传日”。将每个月的6日作为全市房屋安全宣传日,集中学习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房屋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讲话精神,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知识等。

7.一周:即设立房屋安全“宣传周”。将每年6月的第一周作为全市房屋安全宣传周。通过举办“房屋安全大讲堂”,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应急培训演练等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8.一平台:即设立一个隐患线索举报平台。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发布举报电话、邮箱、设置举报信箱。探索实施“安全隐患随手拍”行动,充分用好辖区网格阵地,发动广大群众力量,推动房屋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快速有效处理。

9.一系列:即用好一系列宣传阵地。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和“两微一端”等平台开设1个专栏,重点普及加强选址安全、结构安全、施工安全、使用安全科普教育,提高群众建筑安全意识,预防自建房安全事故发生。各行业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宣传媒介作用,通过单位LED显示屏、建筑工地围挡、城市公益广告等进行自建房专项整治相关政策、知识宣传。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在党群服务中心、文体活动广场、宣传展示栏等位置,不少于1处固定房屋安全宣传阵地。要发挥农村“大喇叭”、广播“村村响”等手段高频次播放,广泛覆盖到家家户户。

附件3

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技术保障指南

一、动员农村建筑工匠参与排查

(一)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强化乡镇属地管理责任,依托村(社区)摸排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农村建筑工匠,组建乡村建设工匠团队。

(二)广泛宣传引导,借助“民间”力量开展排查,鼓励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农村建筑工匠参与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同时加强对建筑工匠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教育,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危房管理规定等专业知识的学习,提升建筑工匠理论知识及实操能力。

(三)做好资金保障,拨付专项整治资金用于聘请农村建筑工匠开展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业务培训等工作保障。

二、组建安全技术专家服务团队

(一)将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内的建筑工程专业专家作为市级自建房安全专家服务团队,参与市级督导检查,充分运用好专家的专业技术知识,强化对县(市、区)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指导督促。

(二)各县市区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高校等专业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建立自建房安全专家人员库,参与指导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工作。要结合宣传发动工作,组织专家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及有关行业领域参与排查整治的干部职工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排查整治专业化水平。

(三)市内或驻市相关施工、监理、设计和检测单位积极配合,发挥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优势,主动参与到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为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发挥技术专长

三、开展房屋安全专业鉴定

(一)参照《关于加强城镇既有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市住房〔202222号)要求所具备的基本条件,向社会公开履行了告知承诺事项的城镇既有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名单、法定代表人及联系方式。

(二)设立专项整治资金,对经营性自建房和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开展房屋安全性评估鉴定。

(三)鉴定机构现场发现房屋存在重大险情,随时可能出现房屋倒塌等情形的,应当立即报告房屋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屋安全管理部门。

(四)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鉴定机构应当在鉴定报告中明确提出处理意见,并立即将鉴定报告或者相关信息送达委托人,并在二十四小时内报送至房屋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屋安全管理部门。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帮助说明 | 法律声明 | 关于我们 | 收费标准 | 联系我们 | 留言咨询
瑞金房产网 网址: www.rjfcw.cn 或 www.rjfcxxw.com 、www.797zx.cn 地址:中国・瑞金
广告客服:18979766918 投诉举报:15079716963(加微信申请互链)房产中介群:78533766;
网站客服QQ:1138916368,540395261 看房团1群:218533280 ;看房团2群:176813054;
工信部备案:赣ICP备14010507号-5
赣公网安备 36078102000015号
回顶部